Re: [問題]未知是否罹癌的情況下可以投保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7-05 21:07:33
※ 引述《sorsu (欸欸)》之銘言:
: 如題
: 最近去醫院檢查發現肝疑似有顆瘤在那
: 醫生說這不像是一般的血管瘤
: 有可能是惡性腫瘤 也就是肝癌
: 但還不能下定論
: 所以安排我做更進一步的核磁共振檢查
: 想請問各位:
: 核磁共振檢查是安排在三個禮拜後
: 加上報告出來的時間
: 距離現在約還有一個月左右
: 因為我家境不太富裕
: 怕若真是肝癌確診,會負擔不了龐大的醫藥費
: 而且現在身上沒有任何保險
: 想請問在這一個月的期間內
: 可以買防癌險嗎?
: 這算是帶病投保嗎?
: 因為還沒確診是癌症
: 謝謝各位..祝平安!
建議不要這樣做,
現在的條款不像早期的還有爭議,現在帶病投保只要有紀錄基本上無解
因保險法127條的規範,只要投保時已在疾病中,
保險人對是項疾病或分娩,不負給付保險金額之責任。
且防癌險保單的癌症定義 & 保險範圍中
一、「癌症」:係指被保險人於本契約生效日起或復效日起持續有效九十日以後,經醫院
醫師藉由病理組織切片檢查、血液學或其他相關檢驗報告診斷確定係一種疾病,該疾病特
徵係由人體內惡性細胞不能控制的生長和擴張,對組織造成侵害或白血球過多症所造成的
惡性腫瘤;且以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刊印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分類標準』歸類為惡性腫
瘤或原位癌症(詳如附表一)者為限。
保險範圍
被保險人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前未曾罹患癌症,且於本契約保險責任開始後始經醫院診
斷確定罹患癌症時,本公司將依本契約約定給付各項保險金。
其實也把這狀況做排除了,
只要保險公司有辦法找出投保前已發生疾病的事實,即可拒絕理賠。
而就算是早期有爭議的保單,尚有後續跑法院的官司判定問題
處理起來曠工費時,背後的代價也不少,通常也不會是順利的拿到理賠金....
作者: bbkey   2014-07-06 00:08:00
作者: oceanweaver ((★>>>>>))   2014-07-06 09:13:00
原po目前最沒爭議的做法是去把勞保投保金額拉到最高
作者: m9521053 (團購+JASON)   2014-07-06 10:59:00
做檢查還沒看報告算是帶病投保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4-07-06 12:39:00
投保前已經罹患就算帶病了,知悉與否並非重點
作者: m9521053 (團購+JASON)   2014-07-06 13:07:00
那有沒有等待期就沒差別了?
作者: joy (林喬伊(公的))   2014-07-06 22:56:00
經檢查後雖還沒看過報告,但最後報告如果確定有會追朔至檢查日,也就是投保前,無不實告知但是既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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