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剛剛跟朋友討論到一個關於實支實付醫療手術險的問題,
討論不出結果,也不知道從何查起 ....
我所知道的手術實支實付方式是開刀完後,扣除健保後付出多少,
便可以拿醫院給的收據去請領手術保險金,
只要沒超出倍率表的限額,收據列多少,保險公司便會給付多少。
可是今天有業務員跟我介紹利用「健保點數」給付的實支實付手術險,
朋友以前是做護士的,她只記得不知誰跟她說過「用健保點數不好」這觀念,
但也說不出所以然來,我也很納悶,到底利用健保點數是好是壞?
據業務員的說法是,很多新式的手術方式不會列在倍率表中,
遇到這情況便會由被保人與保險公司去協調,
依照倍率表中相近的理賠法去按比例支付,
利用健保點數是因為要做手術醫院一定會出單跟健保局請領,
所以無論如何「一定有健保點數」這項目,比較沒有爭議。
但我記得日前開始實施的DRGs好像有一項是同病同點數,譬如多重骨折,
一根骨頭斷兩節要處理兩次,可是健保點數好像是一樣的?
請問,究竟實支實付手術險,
使用倍率表理賠跟使用健保點數理賠,孰優孰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