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redbirdy (w.flavor)
2014-08-17 10:26:35[狀況說明]
101.02 婦科醫生確診巧克力囊腫2公分
因為囊腫小,或許會被體內吸收
不須處置,定期追蹤即可
自己覺得定期追蹤就不以為意
101.06 投保第二家醫療險 (B公司)
忘了告知有巧克力囊腫
兩年兩個月後
103.08 最近常覺得腹部悶痛
回醫院複診,囊腫已達5.8公分
醫生建議手術清除
已排定9月手術,才把手邊保單拿出翻閱
並向醫生詢問第一次就醫時間
發現有帶病投保嫌疑
[疑問]
1.該送理賠資料給B公司嗎?
我了解理賠機率趨近 0
不貪圖B公司保險理賠金
並不打算送理賠
但媽媽要我也送理賠
藉機讓B公司批註
寫明以後巧克力囊腫相關疾病不理賠
白紙黑字寫清楚
2.投保時間已過兩年
保險公司是否僅能批註
不能解約呢?
請版上專業的鄉民替我解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