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家殘廢險,我提供我淺薄的看法如下,
1. 以各家保險公司的核保條件來說,這部分的資訊沒有任何條文可以來說明。
臺銀人壽EC DM上有明確寫到不保次標準體,而其他保險公司的核保條件都有所不同標準。
健康告知的細目要找有賣該商品的業務提供喔!一般都要在要保書的健康告知欄位。
2. 臺銀人壽EC不能豁免的問題,可以自己買豁免就可以解決,所以這也不算是問題。
雖然規定是死的,但人是活的,轉個彎一樣可以有豁免效果。
3. 每一家保險公司對於1~11級殘廢的定義都是一樣的,你可以花點時間再比對看看!
至於各家保險公司針對固定的殘廢認定條文,是否理賠寬鬆與否? 就不予置評。
但某家保險公司是有提供的理賠案例給保經公司參考,有提供了將近一百個理賠案例,
年紀最小的只有2歲,至於導致殘廢認定的事故原因有自閉症,精神病患,癲癇後遺症,
急性肝炎,膀胱癌,扁桃腺癌,胸腺癌,下咽癌,舌癌,中風,精神分裂症,失語,
肝癌(肝硬化),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等等。
4. 各家殘廢險的條款上都沒有<等待期>,這個<等待期>是為了避免道德風險。
而全球長期安養提到<全殘>確診後90天仍生存才給付,則像是國泰或南山長看險的免責期!
<免責期>與<等待期>的意義上並不相同。
5. 殘廢定義的條文有提到,
(1)認定殘廢是以自傷害之日起經過六個月的治療為判定原則,
但眼球摘出等明顯無法復原之情況,不在此限。
(2)機能永久喪失及顯著障害之判定,以被保險人於意外傷害事故發生之日起,
並經六個月治療後的結果為基準判定。但立即可判定者不在此限。
所以除非是眼球摘出或是斷手腳無法接回,才可以直接認定殘廢,
不然都要時間去認定,再不然就是醫師可以直接幫你開出殘廢的診斷書。
6. 各家殘廢扶助金的殘廢認定都只需要認定一次,不需要每年找醫師認定,
這是所有類長看的優勢,不是只有遠雄是這樣,以後只需要提供生存證明(戶籍謄本),
若是被保險人從植物人狀態甦醒,仍然可由家人持續去向保險公司申請保險金,不用擔心!
7. 至於有保證至少給付 120個月 或 180個月 或 300個月的險種,
全球人壽,國華人壽,遠雄人壽,朝陽人壽應該都沒有類似的商品。
8. 遠雄的主約減額後,豁免附約也跟著沒有了,所以就沒有豁免,
可以自行打電話到遠雄客服求證。
9. 癌症險一般來說有90天等待期,醫療險一般來說有30天等待期。
所謂的等待期是,保單生效後,過了等待期時間後所發現的疾病才會有理賠。
但各家殘廢險的條款內沒有寫到需要<等待期>,因為它與一般醫療險的理賠條件是不同。
不過,帶病投保的既往症也都不賠喔!
10. 全球長期安養的保費之所以便宜許多,
因為此險種沒有<所繳保險費的退還>、<身故保險金或喪葬費用保險金>、<祝壽保險
金>,<無解約金>,<無法減額>,<無法展期>,其他險種好像是有的,你可以再留意看看。
11. 有檢查異常,的確無法投保EC,若是不告知的話,兩年內被發現不誠實告知的話,
保險公司可以解除契約,甚至不退還保費,請好生思量!
※ 引述《opium (opium)》之銘言:
: 非常謝謝各位回文與回信的高手們!!!!!!
: 許多高手都推台銀EC珍愛人生
: 但不能豁免,所以選擇繳10年期比20年期較佳? 因為總保費較低
: 請問哪裡能找到各家保險公司健康告知項目細節的電子檔呢?
: 殘廢險的健告項目與健康險的健告相同嗎?
: 台銀 全球 遠雄 朝陽 友邦的健告內容
: 哪幾家是相對比較寬鬆的?
: 殘廢與殘扶險 疾病與意外部分都無等待期嗎? 因看條款沒提到
: 像國華-全球長期安養提到殘廢後90天仍生存才給附
: 是否相較其他家嚴苛?
: 其他家是一確診就可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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