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理賠金有關代位求償問題

作者: goldenbee (bee)   2014-09-26 21:50:17
今年6月開車等紅燈時被後方車輛被追撞,我方先出險,
後來上調解委員會後對方保險員同意賠償4萬多元,
並簽訂調解書,但後來對方保險公司只匯入1萬多元的賠償金,
打電話去對方保險公司回覆是當初3萬多元是屬於車子修復費用,
且我方保險公司已向他們代位求償此筆費用,
因此不需再支付我方此筆賠償金,
但問題是當初調解書上寫的是需賠償聲請人(我方)4萬多元,
換句話說並沒有寫到與我方保險公司有關的任何但書,
想請問大家就算我方保險公司向他們代位求償,
依照調解書的內容還是得賠償4萬多元給我方對嗎?
如果是的話是否有管道或方法可讓對方保險公司依調解書的賠償金全數支付我方,
感謝大家
作者: tw00383279 (小冰)   2014-09-27 04:31:00
當初如果自己車體險先出險,那部分會給你自己保險公司多餘的才會給你..財產保險 補償原則,沒有付兩次..
作者: ihateu (蒼)   2014-09-27 10:44:00
車體險的部分,你的保險公司再給付你車子修繕費用的時就取得代位求償權了,車體損失的部分當然是給保險公司
作者: qmaper (~卡片~)   2014-09-27 11:24:00
不可能幫你修好車又給你修車費的
作者: acesslai (acess)   2014-09-27 13:13:00
所以 你請求調解的賠償金額是啥?車損+傷害不是嗎
作者: goldenbee (bee)   2014-09-27 13:21:00
感謝大家回覆回a大,賠償請求是傷害+車損沒錯
作者: hd0485 (psyche)   2014-09-27 17:27:00
你的保險公司賠完修車費就已取得代位求償權,換言之你無權請求車輛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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