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aby1119 (我愛寶貝)》之銘言:
: 多數人投保的原因不外乎分散風險或是財務規劃,
: 每年所繳的保費可能也不少,
: 很好奇保險公司如何運用我們的保費??
: 曾看過一篇新聞,
: 內容大意是高房價的間接兇手就是繳保費的我們,
: 因為保險公司會把保費投入房地產炒作,
: 炒高房價來賺取差價以支付保險金,
: 而高房價又讓中低階層無力購屋...
: 有內行人能分享訊息嘛?
: 我們的保費真的是投入房地產炒作嘛?
: 或者,是投資有潛力的事業?或提供缺少資金的公司一個發展機會?
: 謝謝
第 146 條 保險業資金之運用,除存款外,以下列各款為限:
一、有價證券。
二、不動產。
三、放款。
四、辦理經主管機關核准之專案運用、公共及社會福利事業投資。
五、國外投資。
六、投資保險相關事業。
七、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
八、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
可以投資的項目很多...
限制也很多...
主管機關就是希望保險業穩健投資
所以都是要求分散投資
各項目都有限額
例如不動產不能超過資金的30%
國外投資最多可以申請到45%(國內業者通常是在30%左右)
放款每個單位不能超過5% 總合不能超過35%
但一股票不能超過資金5% 金融債券總合不能超過35%
當保險業的法務好累...這個限額會搞死法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