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opm (活著堆好積木)
2015-02-15 18:14:00您領的是國民年金的遺屬年金還是勞保遺屬年金的?您父親12年前過世,應該沒啥年金好領,2年前的問題個人覺得要看不給付函件的理由部分...-.-我比較猜是有所得而無法請領,因為您應該只有1份遺屬年金好領,看國保及勞保的限制年金領取條件,所以1.您領國保還是勞保遺屬年金2.未成年,無謀生能力,25歲以下收入未達一定標準,您工作投保,即使是部分工時最低以11100加保,2家合併即達22200,超過基本工資,未詳加調查是可能直接先暫停給付...-.-不論國保或勞保之遺屬年金...-.-也許應該說是在2家以上投保單位同時加保,造成投保薪資合計超過所得限制停發,您可以調閱投保記錄,若該時點投保薪資合計超過20000,大概就那麼一回事了...-.-9月加保,10月計費,11月時跑11月給付審核資料停發應該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