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 30歲女 新保單規劃

作者: zfskdto (丸子)   2016-02-18 23:07:59
根據「台灣學術網路禁止私人營利使用」之規範以及PTT站方的不商業、不營利政策
不得從事仲介、推介商品或服務,請板友遵循,以維持PTT維持學術中立之宣言
因此,本板之規劃文僅作為保險觀念討論
討論範圍包含保險商品之比較、選擇,個人或家庭整體的保障規劃與配置
保戶請勿濫用此一平台作為徵求業務之捷徑
業務請勿利用此一平台作為開發客戶之來源
在討論之前,請確認你已閱讀以下提醒:
第一條:保險公司是營利事業單位,部份保費將成為合法營利
保險業務員是以業績創造收入的職業,部份保費將合法成為佣金
第二條:有風險想轉嫁請買保險,保守理財請定存,積極理財請投資
三者屬性截然不同,請勿混淆
第三條:買保險要買的只有沒能力負擔的保障,要轉嫁的只有承擔不起的風險
第四條:保險業務會努力創造慾望,在接觸業務前保戶應該先確定自己的需求
需求不等於慾望,需求=必要的,慾望=想要的
請詳述以下資訊:
一、性別:女
二、年齡:30
三、職業/工作內容: 代書助理
四、保障需求:(請以IE開啟http://goo.gl/Atpsj進行試算)
五、保費預算:3萬
六、健康告知:
(下列事項亦會於要保書詢問,參考作答即可,如認為自有體況涉及隱私,可不填)
(按保險法第64條,隱匿/不實告知,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解約:http://0rz.tw/8IOpS)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鼻樑骨折(無手術,自然全癒)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無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無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女性回答)無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無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無
七、常用交通工具:機車、大眾交通工具
八、預計規劃:重大醫療/癌症/實支實付,意外其次(有公司團保意外身故350萬)
九、現有保險:(請確實填寫,勿將尚未購買之險種填於此區域)
保險公司:新光人壽的團保
購買時間:98.05 起
十、預增保險:對保險的概念薄弱,只希望在生病時不要太擔心醫療費用的問題。
保險公司:遠雄人壽
商品名稱 [英文代號] 保額/計畫 期間 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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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雄人壽新終身壽險(104) [FI1] 10萬 20年 2510
遠雄人壽
保安心重大傷病一年定期健康保險附約 [RG1] 240萬 1年 7416
遠雄人壽一年定期癌症健康保險附約 [XCD] 6單位 1年 4188
遠雄人壽超級新人生傷害保險附約 [XHG] 100萬 1年 1110
遠雄人壽雄安康醫療日額給付傷害保險附約 [RHG] 1000元 1年 550
遠雄人壽實支實付傷害醫療保險金附加條款 [MRC] 3萬 1年 445
遠雄人壽真安心醫療保險附約(103) [RSL] 2計劃 1年 5100
遠雄人壽豁免保險費附約 [HA3] 21319元 20年 1190
作者: Seilon (經‧中彰投)   2016-02-18 23:53:00
預算有限的話,先做單實支+定期重疾/殘廢/殘扶以女性被保險人來說,可以考慮用RJ1計劃一取代RSL計劃二XHG額度可以用最低的就好,其他的身故保障可以用產險專案、意外殘扶金部份用定期殘扶險代替(含疾病致殘)有投保產險專案的情形下,RHG也可以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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