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是警世文來著......
最近由於家母癌症處置告一段落,整理診斷書資料要申請第三次理賠。
第一次是開刀後申請了一筆,
第二次是化療後申請,
前陣子放射線治療完要申請最後一次準備結案。
然後我一一確認每次手術處置的日期跟可以申請的理賠項目,
赫然發現去年申請的第二次的理賠並沒有給付化療的理賠項目,只有理賠住院跟條件下的門診保險金。
隨即打電話去保險公司客服詢問(因為當時找不到我的保險顧問),他們也很快回電,但卻先是指責由於診斷書沒有說清楚是一天還兩天的化療處置,所以......
我就回應說:不管一天還兩天你們都沒有賠呀!!
她突然態度放軟:那就這張診斷書我們可以先賠你一天...........
我:我可能需要先跟我母親確定她當時的處置到底是怎樣,如果她也不清楚可能要等她回診的時候向醫生詢問。
然後我們約好隔天星期五上午08~10我會接聽她的來電,結果時間到沒接到,傍晚倒是有幾通疑似她們的未接來電。
隔週也在忙沒接到電話,結果她們就直接賠了我一天*8次的化療理賠,請保險顧問通知我公司已經核付。
(然後我還必須跑一趟載我母親去保險公司領支票! >_<)
我對保險公司息事寧人的態度很不能苟同,如果不是我仔細核對,有誰會發現?
那號稱專業的保險顧問有許多頭銜,但是先前理賠我請她試算算錯就算了,結果理賠少賠也沒發現,而保險公司理賠時都不能謹慎對待,如此輕忽。
保戶還必須仔細核對那繁雜的理賠項目才知道自己權益有沒有受損,這對保戶並不公平呀!!!!!!!
並不是每位消費者都有能力去閱讀、核對理賠項目保險條款呀!
我相信這不會是個案,有很多人吃了悶虧,而且一旦過了兩年請求權也就追不到............
哪間保險公司也不是重點,但是...We are family not friend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