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應該大部分人都會有
我趁這個機會來分享一下想法
先直接上結論,以下這幾種人,我覺得可以不用保車體險
1. 車子只是放在車庫欣賞,不會開出去
2. 修車錢對我來說小CASE,我自己出也沒關係
3. 車子太老了,保額不到5萬,保費不划算
(1)你已經做到完全的危險避免,與其買車體險,我覺得你可以捐錢熊本。
(2)以目前台灣現行的處理方式來討論,除了闖紅燈、路邊起步、倒車、追撞等等事故外
,其實在路口發生碰撞大部分是互有肇責的,左右方車、轉彎直行這些也不多贅述了。
在對方全責的情況下,如果撞你的是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
只要對方不要違反不保事項,你就找的到人賠你的車。
不過這裡有一個問題,雖然車禍是對方的錯,但是如果對方擺爛呢?單純車財
損,如果他不賠你,你該怎麼做?先上調解委員會”請”對方出來?提民事訴訟?
中間你要付出請假、墊出修車費(假設要得回來)、交通花費等等隱形成本。
國產車被追撞,輕微可能保桿受損,嚴重些可能後廂蓋、後樑、車底板、葉子板都有傷到
,金額可能從八千多~五萬多都有可能
如果上述這些你都不在乎,那你也可以只保第三人就好。
(3) 假設車子太老了,保額只有5萬塊,保費八千多,
車體險推定全損金額會在三萬五以下,這樣根本不划算,我看乾脆自留好了。
回到原PO的問題,你這台應該是新車?如果你只是在意一些小刮痕,你大可以自留,到外
面修車廠板金、烤漆不會貴到哪去。你應該想到的是花費會比較高的部分。
保大不保小的概念
題外話,PTT是一個很公開的網站,有很多人會來這瀏覽吸收資訊,我是覺得看的時候盡
量先保持存疑態度,確認OK後再吸收。在推文看到一些不負責任的推文真的滿好笑的。
只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請自家理賠去跟對方追車體損失,真的是很沒有SENSE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