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非常感謝許多好心的板友給我各種建議,小弟爬了Apin和wayn2008大的文學了很多,
目前除了家母小時候幫我保的以下保單外,另外也納入公保、現有中國人壽的團保,及
未來會加保的南山"闔家安康"意外險,初步將各種險種的保障整理如下:
認為自己缺乏醫療險實支實付、重大傷病險、殘廢險等,想請教各位板友的意見,
另外,對於保單條款也有以下問題:
1.小弟的康祥一生終身險及新終身醫療險均在成年後才訂約,但要保書上被保險人的簽名
非本人所簽(尚未確定是否經家母授權),是否可以此主張契約無效?
2.傷害險中"無社會保險"附加條款中提到,被保險人取得社會保險資格時,要保人或被保
險人應告知保險公司....取得社會保險之被保險人,保險公司按比例退還未滿期保費。
請問本條款所指的社會保險範圍為何?公保、健保是否在其範圍?
若符合取得社會保險資格的條件,是否就不適用本條款?或是可在自費就醫時因未使用
健保身分所以仍可適用本條款?
3.關於Apin大提醒關於醫療險條款中癌症的定義
請問南山對於癌症的定義:經醫院對病理組織所做切片檢查或血液學診斷確定,屬衛生
署最新公布之國際疾病傷害及死因統計分類表準歸類為惡性腫瘤及原位癌下列編號所
稱病症(見附件),如有變動以最新者為準...。
請問該條款對於癌症的保障是否充足?
以上問題懇請先進們指教,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