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前有投保保德信住院醫療丙型15單位(可用副本收據)
而且現在還有公司團保的實支(中國人壽, 需用正本收據)
但最近有規畫再加富邦的意外險,
業務也建議要不要順便增加實支這部分的保障-NHR1 20單位
但要保富邦的實支NHR1需先將先前的保德信先取消才能加保,
且如此一來之後只能用正本申請一間(富邦)理賠。
目前尚無特別病史,僅有一次剖腹生產(目前申請保德信理賠中)
請問各位會建議將原本保德信的取消嗎?
或是原本保德信的險種提高單位或其它作法, 有可能與富邦的保障範圍相近呢?
或是建議取消保德信,改保富邦nhr1呢?
(因為最近家人生病,而有想提高醫療保障的需求,
針對像癌症化療等雜費較高的醫療行為)
謝謝各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