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這事發生在去年104年的事情
我個人是受益於防癌家庭險(子女),但保險公司只保障到23歲,
我生日在81年10月2日。
我在23歲(生日)以前104/9/24做了核磁共振,確定有2顆腦腫瘤,
在23歲後(104/10/7)生日過5天,剛滿23歲不久開刀,並化驗病理組織確定為腦癌。
但是保險公司卻以我在104/10/02已滿23歲,不在保障範圍不予理賠。
但我很明確是在23歲以前發病,但是保險公司是以開刀日期與化驗組織日期為基準,
並以此認定我為104/10/7(剛滿23歲5天)罹癌!?
因為我發生的日期很尷尬,104/9/24確認有2顆腦瘤,104/10/2滿23歲,
104/10/7開刀化驗組織(確認癌症)。這時間點都非常接近。
這幾年家境不是很好,生活過不太下去,
罹癌後也花費了不少醫療費用,工作也請辭了還滿需要這筆錢的。
請問有什麼辦法來訴請我的權利嗎?
懇請大家的協助
http://imgur.com/ex16FRR
理賠審核通知書
http://imgur.com/CLJJAtY
當初的契約書
2016/5/26
更新
感謝提供辦法的朋友們!非常感謝你們~
昨天有特地跑去他們的理賠課,
理賠課小姐建議我去找醫生在診斷書上填寫"生日"之前的就診日期,
並且說能應該夠拿到初次罹癌的理賠(但手術住院治療不賠,因在生日後)
真是太好了,雖然不是全額能給付,但是還是感謝各位朋友鄉民的幫忙
作者:
ping0937 (小洋蔥愛發瘋)
2016-05-25 11:23:00條款? 一般都是有效期間內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
作者:
brad5019 (冰銃)
2016-05-25 12:02:00理賠申請條件是確診為惡性腫瘤,你9月底發現時無法確定是否惡性,確診時卻又過保障年齡,依條款來看應該是不會理賠,不過還是可以再試試看啦...不過本來就應該自己先做保障了
作者: allen80149 2016-05-25 12:16:00
可以拍一下癌症相關保障項目的條款嗎?
作者:
papa1120 (找尋港灣靠岸中)
2016-05-25 12:31:00超過23歲不理賠合理,要保險公司包山包海也不合理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6-05-25 12:51:00我覺得是合理,因為確診為惡性腫瘤的時候;已經過了保障期;其實保險公司立場是站得住腳。
謝謝各位 那裏有位業務是剛好認識的 他要再幫我爭取看
金額如果夠大,可以找法扶幫忙,諮詢一下法扶律師或許可以主張,這是一個罹連續的診斷過程,可以從寬認定,當然還涉及保險條款實際約定如何,可以跑一趟法扶資訊諮詢
作者:
agneys (小保費大保障)
2016-05-25 13:42:00這case跟何時確診關聯不大 而是單純超過保障期間看看癌症險保障當中有否初罹癌之類的險種 或許可爭取追溯回23歲前已罹癌而有相關融通理賠 但如果是10/2後的住院或手術相關基本上就沒什麼申請空間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5-25 18:05:00先確認癌症定義怎寫但不管從哪個角度來看,這件依照規則應該很渺茫
作者: mobetam07670 (編號1667) 2016-05-26 08:57:00
這例子就是子女只買家庭險所要擔的風險…
作者:
wayn2008 (æ¾é¼ )
2016-05-26 13:57:00推!後續回文 感謝分享
作者: allen80149 2016-05-26 14:41:00
推~
作者:
ameryu (雨龍千尋)
2016-05-26 15:37:00謝謝分享! 感恩!
作者:
agneys (小保費大保障)
2016-05-26 20:59:00至少是好消息: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