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已經幫小朋友(2yr)於103年初在保德信投保,
但是當時保德信還沒有要保人豁免附約,所以無法附加(針對16yr以下被保人),
最近因緣際會在板上做功課順便檢視小朋友的保單看有沒有需要加強處,
發現保德信有在103/10有新增要保人豁免附約(針對16yr以下小朋友的要保人豁免附約),
原本想加保的但是客服回應新保單才能附加此附約,
也就是103/10之前的保戶全部都無法附加,
想討論的是畢竟小朋友都沒有繳費能力,同樣都是父母在幫忙繳保費,
為何新保戶與舊保戶享有的繳費保障不同?
另外請益其他家壽險公司也是這樣做嗎?
有沒有辦法可以附加享有同樣繳費保障呢?
(除了退保外)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