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上個月開漏斗胸手術後,向X雄人壽申請"住院醫療實支實付"
遭到拒賠。
拒賠理由是因為我在出院病歷的主訴中,說明我在12歲已發現漏斗胸。
依據 除外責任(三) 二、外觀可見之畸形 拒賠。
但是當時我主訴的內容是,12歲時覺得有氣喘和胸悶,長大來看診後,
才知道是漏斗胸造成的原因。很明顯和醫師寫在病歷上的主訴內容有落差。
我上網找了一些資料,有部分案例都說,主訴不能成為拒賠的理由,因為有
個人主觀和客觀的差異,需要保險公司拿出更有利的證據佐證。
請問主訴真的能夠當作拒賠的理由嗎?若是我對這件事情申訴,成功的機會大嗎?
補1:
我26歲今年才診斷並開刀,過去完全沒有看診過胸腔有關疾病和紀錄。
和理賠員申訴後,他叫我找醫師,並請他在診斷證明書上附註,至於要附註甚麼
理賠員要我自己跟醫生討論,請問各位我該請醫生寫甚麼會比較妥當?
補2:
這份保險是學校團保,契約內容是
本契約的保險期間為一年,從投保年度八月一日上午零時起,至投保次年度七月三十一日
午夜十二時
止。
我記的是今年1月繳註冊費,不過我有個疑問是,我已經在學校四年了
所以這樣算保四年?還是 每一年都從頭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