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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LDC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的申領】跟
【殘廢安養保險金或殘廢關懷保險金的申領】有提到
「得對被保險人的身體予以檢驗,
必要時並得另經受益人同意調閱被保險人之就醫相關資料」
Q1.代表每年都要去醫院做體檢嗎?調閱就醫相關資料的目的是?
Q2.除了提領金額達到"保險金額之五百倍"外,
會有其他情況終止每個月的"殘廢生活扶助保險金"嗎?
Q3.其他保證給付的險種,例如:台壽PDI、遠雄HW1、新光BFA
條款中也有提到要身體檢驗,跟LDC的差別是?
感覺除了遠雄外,其他幾間每年都要準備一堆文件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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