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這樣有需要告知嗎?

作者: joe740830 (阿joe)   2016-08-18 19:37:37
我兩年前有去診所看病(感冒)
因為看診前 都要量血壓
當時血壓有比較高
我看完診後
發現藥袋多了高血壓的藥
但當時血壓高
可能是因為感冒或是睡不好
我從來沒有在吃高血壓的藥
也沒有為了高血壓去看過診
上個月公司體檢報告血壓數值完全正常
這樣我去保殘照險
有需要告知我兩年前
去診所有量出高血壓嗎?
因為藥袋我還有留著
上面是開心律錠10毫克
用來治療高血壓
不過我都沒吃
未來理賠會因為這次就診紀錄有爭議嗎?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6-08-18 19:55:00
一般壽險公司的高血壓告知期是五年,不告知的話第一步就踏錯了...未來很難好好理賠,除非運氣好未來理賠時沒被調到該次病歷...最好是誠實告知,並提供最近的健檢資料給保險公司、若有體檢要求就配合去做,都沒問題的話還是有機會可正常承保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6-08-18 23:18:00
這可能不是只有量出高血壓,應該是高血壓的就診了如果有辦法調到當初的病例,可確認一下是否有高血壓的診若確定後續狀況都正常且無服藥,建議直接告知一般這樣的狀況甚至可以有正常承保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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