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去中國信託還房貸時被推銷一張30年期儲蓄險
第三年起解約有正報酬
第四年IRR有1.4
第六年有1.99
我先生一向都用定存來存錢
連0050或是中華電等股票都不能接受
櫃員推銷的這張保單看起來還可以接受
本來想要存個五六年解約
只是她說中途解約不用扣二代健保補充保費也不用扣所得稅
關於這點我是有些疑慮
google了一下 看到這篇文章
http://www.moneynet.com.tw/money_2.php?i=3078
我們是用標準扣除額來報所得稅
所以之後解約金扣除保費後還要申報所得稅?
文中並未提到是否是屬於利息所得?
因為我們報稅級距到30%
如果還要扣所得稅就不划算了
二代健保補充保費部分 我自己的認知是不用扣繳
不知是否有誤?
另外保費已於今日從帳戶扣走 尚未收到保單
是否在拿到保單到十日內可以無條件撤銷契約?
是要到台灣人壽的辦公室去辦理嗎?
問題有點多 感謝大家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