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準備上官網投保富邦的不便險
發現條文似乎有做修改
延誤四小時: 定額給付5000
延誤六小時(含)以上: 定額給付5000或實支實付25000 擇一
會保富邦是因為超過六小時可直接買新機票這一條...
但我發現新的條款內新增了所謂交通費用的限制
https://www.fubon.com/insurance/b2c/content/travel_coverage/#89
前述所稱交通費用係指被保險人於行程延誤六小時(含)以後往來住宿地點及機場、水上或
陸上大眾運輸工具搭程處(碼頭、車站)所支出之交通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