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因為頸部退化做了自費神經阻斷術,到了新光做理賠,人員表示是自費而且只是用
針筒注射不是手術,且條款上並沒此項目所以不理賠。
想當然一定會具與力爭,診斷書上面就是寫門診手術,什麼理由不理賠呢?是不是手術醫
師說的算,什麼時候換公司來診斷不是手術,醫療日新月異,二十年前的保單當然不會有
此條款,保險公司要有其他方法,協議理賠。
之後要我們簽一張一年內不得再申請手術險的同意書,且給付自費的2%,一次療程做完2萬
6,只理賠1萬
二2。我的天阿,整個暴氣,買新光保險二十年,申請一次理賠居然要我放棄整年度手術
險。
另一家南山理賠送出去,三天理賠下來,也沒跟你囉唆,這是題外話。
有理賠專業服務人員可以協助申請理賠嗎?
補充
請南山朋友拍保單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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