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十九條 業務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應依法移送偵辦外,其行為時之所
屬公司並應按其情節輕重,予以三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攬行為或撤銷其業務員登錄之
處分:
四、對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以錯價、放傭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之方法為招攬。
雖然法令上嚴加管制,但實務上身邊的朋友都會私下要求業務員退佣 (現金或等價禮品,EX:
戒指手飾之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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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個問題,簡單的二分法
(1) [要後續服務]~~~這樣好意思要求退佣嗎?業務員餓死誰來服務
(2) [不要服務(自助式)]~~~能拿就拿吧,反正業務員不知何時消失
退佣是違反保險業務員規則,但誰能保證業務員一定長久服務,我家二十年內陸續一共15
份保單,現在年繳數十萬,
業務員呢?只剩下一個三商的,其他消失/轉行/退休/搬家/結婚......五花八門的消失方
式
如果是我,一定選(2),因為我和家人現實上就遇到業務員離職問題(孤兒保單)
反正資訊發達,網路方便,保險理賠簡單。還不如自己弄,所以我都找會"回饋"的朋友私
下處理,順便幫朋友衝業績
開放大家踴躍說出各種想法~~~~
順便註明自己是否為 一般民眾/業務員/保經/保代/理專/顧問/規劃師 之類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