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板上各位大大給予的建議,
在保單定案前想再請教一個問題:
28歲女,
職業別1,
希望如果真的不幸發生事情的話,
不會拖累現已58歲的父母及弟弟,
+想用重大cover癌症的部分。
我目前已經有
友邦重疾150萬
法巴金健康三重疾100萬
請問
1. 想用重疾重傷cover癌症的部分,可行嗎?
2.若再加遠雄rg1重傷 100萬會太多嗎?
3.因為分散在三家保險公司,這樣都能理賠嗎?
非常謝謝!^///^
作者:
lily520 ((~寂寞的季節~))
2016-12-19 20:16:00同意1樓,其他風險規劃轉嫁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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