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初發生車禍,結果鎖骨骨折進行開刀手術
因為斷裂位置的關係必須使用自費的鋼板固定,要60,000多元,且上周又進行第二次手術拔除鋼板,後續還需要復健
進入正題
一直到四月進行第一次調解會
肇事者的產險公司針對我提供的醫療收據部分提出,因為鋼板屬於醫療器材只能用強制險兩萬理賠,希望我簽名和解,但剩餘的四萬肇事者也不願意賠償,所以我當場並無簽署任何文件和解,同時也提起過失傷害
到七月進行第一次庭外偵查
現在8/21突然帳戶就播下一筆理賠金
理賠細項我也不清楚,但就金額來看大概是強制險兩萬加上車子維修費
但我的問題是我並沒有和解,加上保險公司專員也並無聯繫理賠事宜,其實從一開始就沒來過任何一通電話,帳戶突然就多出這筆錢
問客服,理賠都不需要簽署文件跟賠償細項就直接撥理賠金合理嗎,客服也是都不正面回答,直說要問理賠專員
因為產險公司下班了,聯繫不到人員,等明天會詢問
想問問這樣我都不需要確認理賠內容及簽名的賠流程合理嗎?覺得很毛。
加上因為這件案子還在進行官司,突然核發錢下來是不是會對官司影響?很怕會認為是和解的意思,但我並沒有簽名及蓋章,也無代理人。
加上因為這件案子還在進行官司,突然核發錢下來是不是會對官司影響?很怕會認為是和解的意思,但我並沒有簽名及蓋章,也無代理人。
加上因為這件案子還在進行官司,突然核發錢下來是不是會對官司影響?很怕會認為是和解的意思,但我並沒有簽名及蓋章,也無代理人。
加上因為這件案子還在進行官司,突然核發錢下來是不是會對官司影響?很怕會認為是和解的意思,但我並沒有簽名及蓋章,也無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