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前輩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小弟家中一樓店面出租,家母擔心因房屋老舊造成電線走火等意外,
延燒附近整片的木造房屋,造成天價的賠償。
之前保過火險,一年約一萬元,但是好像沒有特別註明會第三人責任的部分,不知道
延燒有無理賠(時間久遠已經忘記了)。
後來一直都是保公共意外險,但是最近發現公共意外險是指營業場所,可是除了店面外,
我們二樓並不是營業場所,業務員雖然說一樣,可是我在字面上看來覺得很奇怪,那
如果是住宅樓層造成火災也有賠嗎?
此外,公共意外險的保費約9千多(最高額賠到2千多萬,包含第三人的財損及傷亡),我
看一般房屋綜合險沒有到這麼貴,是否應該改成保住宅綜合險?
這方面資訊很少,想請問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應該保什麼險?
獨棟3樓只有頂樓是木造的40年老屋,一樓店面租人(非餐飲),這種情況保費大約多少?
也歡迎產險業務報價及說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