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 火險與公共意外險 相關規定疑問

作者: ggcrick (唱歌會走音)   2017-09-01 23:22:18
各位前輩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小弟家中一樓店面出租,家母擔心因房屋老舊造成電線走火等意外,
延燒附近整片的木造房屋,造成天價的賠償。
之前保過火險,一年約一萬元,但是好像沒有特別註明會第三人責任的部分,不知道
延燒有無理賠(時間久遠已經忘記了)。
後來一直都是保公共意外險,但是最近發現公共意外險是指營業場所,可是除了店面外,
我們二樓並不是營業場所,業務員雖然說一樣,可是我在字面上看來覺得很奇怪,那
如果是住宅樓層造成火災也有賠嗎?
此外,公共意外險的保費約9千多(最高額賠到2千多萬,包含第三人的財損及傷亡),我
看一般房屋綜合險沒有到這麼貴,是否應該改成保住宅綜合險?
這方面資訊很少,想請問一般來說這種情況應該保什麼險?
獨棟3樓只有頂樓是木造的40年老屋,一樓店面租人(非餐飲),這種情況保費大約多少?
也歡迎產險業務報價及說明
謝謝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7-09-01 23:30:00
公共意外險保單上面會寫範圍~~我沒看到不知道業務說的是否正確一般的住火是不包含第三人的~~目前有不少專案可以參考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09-01 23:53:00
這是租賃契約訂定技術性問題。出租人可於租約中載明該契約生效除承租人按時交付租金外,並應於約定日(或租約生效日)前檢附投保商業火險用公共意外責任險保險單。而房屋老舊所生之損害屬出租人責任,除非契約另有約定,否則出租人有修繕義務與物之瑕疵擔保責任,據此,老舊木造房屋出租前所有人應就電路與防火設備妥適維修,並於契約中約定承租人使用義務,否則即便承租人投保相關保險,保險公司仍可能轉向出租人求償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7-09-02 00:20:00
風險管理
作者: bbbigbird (周大鳥)   2017-09-02 21:17:00
住火應該都有送第三人責任險,但保額只有30萬~~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7-09-03 15:35:00
何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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