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在國泰bobe網站購買旅行不便險
看到條款其中一項是提早結束海外行程之補償
被保險人於保險期間內,因下列事由致其於原先預定之旅行行程中須中途返回國內之住居
所或出發地時,本公司 按本承保項目所約定之保險金額給付保險金:
「被保險人之配偶或三親等內親屬死亡或病危者。」
事情是這樣的,昨天與朋友到北海道玩,結果父親今日在家中無預警跌到,撞到後腦頭骨
裂掉腦內出血,緊急開刀並在急診室中等待加護病房,並未脫離危險。行程到一半當然只
能趕快買一張轉機機票返回台灣,目前仍在日本等待轉機。而現在時間很晚已無法聯繫上
台灣客服,嘗試撥打海外緊急服務也打不通。
我想請問這種緊急事件提早結束行程是否符合理賠要件,是否一定需要病危才有符合此項
理賠。
先謝謝板友,其實機票兩萬元能提早回家陪伴家人是願意付出,但如果保險能夠cover一
些(定額10000)可以減少一些負擔。但是實在不了解這樣是否可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