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RLIN (肥胖型宅男)
2017-10-18 21:11:44請教保險業各位高手
最近家人遇到住院醫療險的申請問題
家人保的是十幾年前的三商美邦醫療險
此次於10/2住院 10/3出院 10/17又入院
由於條文並無載明第一天之起算是由出院(10/3)或出院隔天(10/4)開始
我個人的主張是因為日額只給付一天(10/2號) 顯然是算進不算出
故14天之起算日應當由10/3開始且應當給予10/17該次之給付
但保險業務員在電話中表示要依公司規定
請問一下諸如此類的案例最終我們是否會拿到第二次住院的理賠??
又,面對此類條文不明 最終的裁量權會是甚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