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壽險保單變更要保人與受益人

作者: blissgreece (羽)   2017-11-05 23:17:20
不知道以下問題可以在保險版還是稅務版詢問,
因為詢問過保單業務,業務表示他也不清楚>_<"
婆婆以前幫老公買了南山主約壽險250萬保單(20年終身,非儲蓄性質)+附約醫療險,
後面10年都是老公繳費,今年已經繳完。
要保人是婆婆,被保險人是老公,受益人也是婆婆,
因為婆婆重病(目前在申請法院監護宣告)
老公想等監護宣告通過後,將保單進行以下變動:
"要保人":由婆婆改成"老公本人"
"受益人":由婆婆改成"法定受益人"
"被保險人":維持是老公
請問:
保單似乎也算財產的一部分,此份保單並非儲蓄性質保險,
請問改變要保人與受益人,會有贈與稅(>220萬)的問題嗎?
謝謝!
作者: bear5025 ( ‵‧ω‧′)   2017-11-05 23:18:00
理論上保額250萬保障型終身壽險 保費不會貴到200萬椅上受益人部分改成法定繼承人OK 要保人變更頂多肥咖要通報應該說保價金不可能超過220 所以不太可能有贈與問題出線
作者: hank0624 (不用錢的保險最貴)   2017-11-05 23:20:00
誰要領這筆錢?
作者: Mephist (I'm with you)   2017-11-06 00:13:00
變更要保人算贈與,以保價金計算,但如一樓所說,保價金應該小於220萬,所以不用繳贈與稅受益人變更則沒差
作者: zivking (想不到指定填寫原因:要S)   2017-11-06 09:10:00
監護宣告後變更要保人,那婆婆的監護人是您先生,這樣變動不是為被監護人利益吧?有想過其他人異議怎麼辦?監護宣告甚至輔助宣告,目的在保障被宣告人利益,輔助人或監護人是為被宣告人利益而存在。你的做法錯了,先移轉,再申請監護宣告,但我猜你婆婆可能已經無法意思表示或受意思表示,所以計劃宣告後才移轉變更但監護宣告要檢附被宣告人財產清冊,原則上監護人不得受讓被監護人財產,監護人特定處分,未經法院核准不生效力所以,目前擔心贈與稅是多餘的,想辦法降遺產稅比較實際
作者: Mephist (I'm with you)   2017-11-07 01:43:00
想降遺產稅也很難了,高齡+重病,基本上這時候做什麼財產處分的動作,都會被國稅局認定為避稅,何況遺產也未必有超過免稅額+扣除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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