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除基本強制險,另加保新X東X海X的機車駕駛人傷害保險
(心得等事情處理完再PO,這間公司真的很...)
事故發生在104.09.20,因故105.11月出險第一次申請理賠金
因骨折需要後續復健,當時承辦人員說"事故發生後2年內的單據"都可以申請
於是想說2年內剩下的單據下次再一次申請就好
故於106.10.06把最後單據整理好交給該公司
其中有一間醫美診所是在104.9.24~104.10.05看診,106.09.18補辦診斷證明
以及因看中醫骨傷科該診所無X光儀器,須至其他檢驗處照X光
問題:
1.承辦人員說X光費用不予理賠,到西醫大醫院檢查照X光一樣沒理賠
但要承認事故為骨折需要X光影像,豈不矛盾?
2.醫美診所單據離提出申請超過2年,不予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