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快速辦理離職

作者: FanLife (Fan)   2017-12-22 19:38:54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
第十條
業務員與所屬公司之勞務契約終止後,所屬公司無正當理由不予辦理「註銷登錄」者,業
務員得向其所屬公司之商業同業公會申請處理。
前項申請事由經查證屬實者,各有關公會應依本規則規定辦理註銷登錄並通知所屬公司。
====
「終止」承攬合約(單獨行為)
寫張終止合約存證信函寄給總公司
你知道的,接下來應該公司就會自己處理了。
作者: OLDbaojing (baojing)   2017-12-22 19:57:00
正當理由包括並未點交所保管的物品、公司文件、客戶個資等等。如果都可以不用點交這些就完全不見面不用主管確認,自行認定離職,公允來說也是不妥的。如果我是保戶我會覺得這個公司允許這樣的話是很糟糕的公司。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