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連續兩次把要繳的保險費偷領出來花光了,現在氣頭當下我只想解約……。
請問這張保單現在解約好嗎?或是用減額繳清的方式會比直接解約好嗎?其實保費不多也
是有考慮再繼續繳,這樣的話可以更改要保人為我本人嗎(雙方同意)?這樣到時期滿解
約,退還的保費可以匯到更改後的要保人帳戶或是只能在原被保人(同此保單被保險人)
的帳戶呢?又,如可以更改要保人,這樣雙方需帶哪些證件或銀行存簿辦理呢?
懇請清晰這方面的朋友解答,非常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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