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因為車禍有團體保險,醫生給我一張證明
上寫車禍致xxx,當時有請到骨折及住院理賠
後來車禍後遺症一直沒好(手脚常拿東西掉及爬樓梯摔倒),且因理賠已起糾紛,醫生常
接到保險公司函詢
醫生態度就變了,就不肯寫車禍事故致xxx
只給我一張證明”狀況固定,xxx”
這次想當然,又被退件。
最近換其他醫院再看病
新醫生說惡化,要開刀,如果我有保險,還可以申請,對我不無小補
因為,前一家醫院,就推車禍時他又沒在現場,現他無法證明車禍至看診證證明期間,
我發生什麼事?所以才改證明書
現車禍更是二年多(因中問有請過一次,時效還可以請領)
請問:證明書一定記”車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