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種] 29歲女 第一份保單規劃/台灣/全球

作者: littlefunptt (Littlefun)   2018-02-26 23:58:39
請詳述以下資訊:
一、性別:女
二、年齡:29
三、職業/工作內容:網站企劃
四、保障需求:醫療/重大傷病/殘扶
五、保費預算:每個月2000左右
六、健康告知:
(1) 最近2個月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是
(2) 過去2年內是否曾因接受健康檢查有異常情形而被建議接受其他檢查或治療?否
(3)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受傷或生病住院治療7日以上?否
(4) 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幾週?否
(5) 過去5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否
(心血管疾病/腦血管疾病/肺部疾病/肝臟疾病/腎臟疾病/甲狀腺疾病/精神疾病)
(6) 過去1年內是否曾因患有下列疾病,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胃部疾病/肝臟疾病/呼吸器官疾病/眼疾/婦女病)是,胃食道逆流中醫調養中
(7) 目前身體機能是否有失明、聾啞及言語、咀嚼、四肢機能障害?否
(8)(成人)BMI 是否不在下列範圍:BMI=16.5~28 否
七、常用交通工具:大眾交通運輸、汽車
八、預計規劃:醫療實支實付/重大傷病/殘扶優先
九、現有保險:公司團保
十、預增保險:
保險公司:台灣人壽
商品名稱 [英文代號] 保額/計畫 期間 保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台灣人壽福滿人生終生壽險 LWL3 10萬 20年期 2570
台灣人壽新住院醫療保險附約 HNRB 計畫二 一年期 3667
台灣人壽卡安心一年期定期重大傷
病健康保險附約 CIR3 200萬 一年期 5400
台灣人壽一年定期殘廢健康保險附約 NDR 500萬 一年期 1900
台灣人壽一年定期防癌健康保險附約 YCC 100萬 一年期 1380
台灣人壽一年期一至六級殘扶金健康
保險附約 YOA 3萬 一年期 486
保險公司:全球人壽
商品名稱 [英文代號] 保額/計畫 期間 保費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全球人壽安養久久終身健康保險(C型) LDC 1萬 三十年期 2910
全球人壽醫療費用健康保險附約 XHR 計畫五 一年期 4654
全球人壽月月安鑫定期保險附約 XFI 3萬 三十年期 750
目前透過finfo試算保費一年總共是23717元
殘扶險YOA和XFI想擇一就好
爬文和finfo看YOA是保證給付180個月,有疾病等待期30天,保費較低
XFI是特別提到有重大燒燙傷保障(這部分YOA好像沒有?),保證至少給付60個月,
無疾病等待期,保費較高
想請問版上大大比較推薦保留哪個
謝謝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2-27 00:19:00
福滿人生專案限標準體,目前有體況恐怕沒有辦法投保。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0:49:00
NDR投保規則為主附約壽險五倍,這部分要在重新調整~另外就是YOA雖然有保證給付,但是這張商品有最多理賠到75歲的但書。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00:52:00
若先達到75歲也會貼現給付,其實不太影響保證180個月的這是之前台壽的講法,雖然跟條款似乎有些牴觸﹨(╯▽╰)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0:57:00
感謝樓上補充,這部分還是處理條款的模糊地帶,且也沒有聽過有實務上的經驗,還希望有人能出來解答解答~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00:59:00
條款中有單獨跳行的一段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值」一次提前給付。就這方面而言,可一值給付應是合理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1:18:00
這樣看起來是可以沒錯,但是前一行是「惟被保險人身故時仍有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本公司則按保險金現值一次就給付」這樣看起來其實兩行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被保人已經身故,讓受益人領到。整體看起來可以在身故拿到剩下的部分,但是如果超過75歲還生存,應該是不能支領的。但受益人的那行最後是寫「提前給付」應該是可以在被保人屆滿期還生存之前,先行使權利全數領回。也可以看成,受益人可申請提前給付,那這樣就可以在被保人還生存時全數領到,意思一樣。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2-27 08:19:00
福滿人生專案限標準體,目前有體況恐怕沒有辦法投保。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8:49:00
NDR投保規則為主附約壽險五倍,這部分要在重新調整~另外就是YOA雖然有保證給付,但是這張商品有最多理賠到75歲的但書。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08:52:00
若先達到75歲也會貼現給付,其實不太影響保證180個月的這是之前台壽的講法,雖然跟條款似乎有些牴觸﹨(╯▽╰)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8:57:00
感謝樓上補充,這部分還是處理條款的模糊地帶,且也沒有聽過有實務上的經驗,還希望有人能出來解答解答~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08:59:00
條款中有單獨跳行的一段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值」一次提前給付。就這方面而言,可一值給付應是合理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09:18:00
這樣看起來是可以沒錯,但是前一行是「惟被保險人身故時仍有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本公司則按保險金現值一次就給付」這樣看起來其實兩行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被保人已經身故,讓受益人領到。整體看起來可以在身故拿到剩下的部分,但是如果超過75歲還生存,應該是不能支領的。但受益人的那行最後是寫「提前給付」應該是可以在被保人屆滿期還生存之前,先行使權利全數領回。也可以看成,受益人可申請提前給付,那這樣就可以在被保人還生存時全數領到,意思一樣。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2-27 18:57:00
貼現給付是就身故時未支領的保證給付部分。但保證給付(不管支領或未支領)180月若會超過75歲,以先達到的條件:75歲作為給付截止時間,這也反映在60歲之後、逐漸遞減的費率上,因殘扶的風險是隨年齡上升、而不像有些重疾的中位數是落在60~65歲前後,故遞減的保費是從相對遞減的保證給付反映過來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22:29:00
1. 若身故是在75歲後,無法貼現給付。 2. 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值」一次提前給付。 這句話的定義是,75歲以前若身故,是受益人一樣按照每月給付的方式拿到剩餘殘扶金,但受益人可主張一次貼現給付。 這個部分跟比較常見的商品不同,大多商品都是身故直接貼現,不會按月給付。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8 04:20:00
前面有一句話惟被保險人身故時仍有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本公司則按「保險金現值」一次給付。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8 04:27:00
是啊沒錯,所以一樣要75以前身故才會賠,過了就不會理賠。有哪裡我說的不太清楚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8 05:21:00
說明的有點怪@@他原本就只給附180個月或到75歲為止而隨時可以申請貼現,但怕遇到身故來不及申請所以條文特意說身故也可貼現,不用額外申請整體上可對照當初的友邦DIYR看習慣定期險的這樣寫似乎是常態看習慣終身殘扶的再回來看這種反而覺得怪(?簡單來說,就保證180個月的意思,不管怎樣都能拿到只是會因死亡或先到75歲而貼現,也可隨時貼現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8 05:27:00
今天我有特別文台壽理賠這一塊,對我的說法是無法隨時申請貼現,只能在75歲以前身故可以。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8 05:29:00
但他的條款中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此句之前已是句號且跳下一段了就最近問的狀況,不確定是回答的人不熟又或者是台壽想凹,但條款看起來應該要給好給滿就是了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2-27 10:57:00
貼現給付是就身故時未支領的保證給付部分。但保證給付(不管支領或未支領)180月若會超過75歲,以先達到的條件:75歲作為給付截止時間,這也反映在60歲之後、逐漸遞減的費率上,因殘扶的風險是隨年齡上升、而不像有些重疾的中位數是落在60~65歲前後,故遞減的保費是從相對遞減的保證給付反映過來的。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14:29:00
1. 若身故是在75歲後,無法貼現給付。 2. 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值」一次提前給付。 這句話的定義是,75歲以前若身故,是受益人一樣按照每月給付的方式拿到剩餘殘扶金,但受益人可主張一次貼現給付。 這個部分跟比較常見的商品不同,大多商品都是身故直接貼現,不會按月給付。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20:20:00
前面有一句話惟被保險人身故時仍有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本公司則按「保險金現值」一次給付。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20:27:00
是啊沒錯,所以一樣要75以前身故才會賠,過了就不會理賠。有哪裡我說的不太清楚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21:21:00
說明的有點怪@@他原本就只給附180個月或到75歲為止而隨時可以申請貼現,但怕遇到身故來不及申請所以條文特意說身故也可貼現,不用額外申請整體上可對照當初的友邦DIYR看習慣定期險的這樣寫似乎是常態看習慣終身殘扶的再回來看這種反而覺得怪(?簡單來說,就保證180個月的意思,不管怎樣都能拿到只是會因死亡或先到75歲而貼現,也可隨時貼現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8-02-27 21:27:00
今天我有特別文台壽理賠這一塊,對我的說法是無法隨時申請貼現,只能在75歲以前身故可以。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2-27 21:29:00
但他的條款中受益人得就第一項尚未支領之各期保險金申請按「保險金現此句之前已是句號且跳下一段了就最近問的狀況,不確定是回答的人不熟又或者是台壽想凹,但條款看起來應該要給好給滿就是了
作者: littlefunptt (Littlefun)   2018-02-28 23:22:00
感謝樓上版友的分析,想再請問體況問題除了改用PDI2當主約,如果想用101專案投保也會有體況問題嗎?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3-07 17:35:00
101專案本身限制就要健康體(標準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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