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sY880ri.jpg
上述是照去年保單內容下來的價格
目前是打算把竊盜險的11 14 17都取消
然後車體險改成保許可使用免追償附加條款加汽車限額車對車碰撞損失險20萬
另外請問關於我其他項目
超額責任險-乙式
第三人責任險-傷害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駕駛人傷害及傷害醫療保險
增額乘客責任險-乙式
請問上述這些項目有什麼需要調整理賠金額或是有需要增加什麼其他項目
以及上述項目有哪些其實不用特別保可以取消的嗎?
有收到建議可以把50改成50A(20萬實支實付)在加上殘廢增額5倍這樣
還有什麼可以改進調整的建議還請不吝指教。
請教一下Insurance板上專業的板友~非常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