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商店綜合保險附加條款明細
雇主責任之賠償範圍另行約定如下:
一:本公司對被保險人因僅基於勞動基準法之規定所發生之賠償責任,不負賠償之責
二:被保險人除勞動基準法規外,依其他法令規定被保險人因過失對其受僱人有侵權
行為須負損害賠償責任時,本公司僅就超過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部分予以賠償
三:前款所稱之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部分縱因被保險人未依全民健康保險法之規定為
受僱人辦理全民健康保險,在全民健康保險應行給付之範圍內,本公司就該部分亦
不負賠償之責
第一條條文真的看不懂其意思@@
可以請版大高手解釋成白話文嗎
PS:光這個商店綜合險我得到三個不同答案
1:不賠
2:除非有打官司需要賠償員工,不然是不理賠的
3:版上的業務回給我的:會理賠
我也打給富邦客服,客服直接說我不清楚,請留下電話我請資深業務回電
結果等了兩天,根本沒回電
爛富邦
我再也不保富邦的
保費收完,後續服務爛,客服也擺爛
※ 引述《econted (沉重甜蜜的負荷)》之銘言:
: 因為開店買了富邦五路財神乙式(商店綜合險)
: 當初買保單看了DM
: 也問了很多細節
: 包含這份保單是否有包含員工在店內工作意外的部分
: 業務說有,如果在店內工作意外每人最高40W
: 最近員工受傷,詢問業務如何申請
: 竟然說沒有,說我保的保單是顧"主"責任險非顧"庸"責任險
: 我詢問差別在哪??
: 她說雇主責任險是老闆叫員工去工作受傷才有理賠
: 我回答那當初我問了這麼多員工保險問題~你還跟我說有包含
: 而且員工也是因為工作才受傷~什麼叫做老闆叫員工去做受傷才算
: 員工的工作是每天都需要去執行~並不需要我每天去叮嚀
: 可以請板上富邦的業務解釋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