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好 :
有一狀況不甚了解,懇請大家不吝給與建議和回應。
同事11/3在待轉格停等紅燈時,被轉彎貨車撞,造成膝蓋骨裂(鑑定後A肇事者為肇事
全責)。
和A肇事者談和解期間,1/3回診後徒步走回公司,靜止在斑馬線停等紅燈時,又遭轉彎
貨車撞,造成腳踝骨裂(鑑定後B肇事者為肇事全責)。
同事3月時,已和A肇事者的保險業務以五萬元達成和解。
近期和B肇事者的保險業務,僅口頭洽談理賠,並無承諾或簽署任何文字,但B肇事者和保
險業務卻知道同事三月份曾獲得過理賠(AB是不同家產險)。
業務說同事曾有開刀+賠六萬,但這資訊是錯誤的。
想請問,未經當事者同意,就調查理賠資訊,甚至獲得同事的病歷,這樣的流程是可以的
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