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在google了關於疾病等待期後
還是有些不明瞭的地方
如果有一個保險人於6/7核保成功
而他在當年7/1被檢查出有10cm的子宮肌瘤
要立即動手術
這樣是不能理賠的我明瞭
但如果他
1.於當年7/1(疾病等待期30天內)被檢查出有3cm的子宮肌瘤
而隔年醫生建議他開刀
這樣也是不能理賠的對嗎?
2.於當年8/7(癌症等待期90天內)被檢查出有3cm的子宮肌瘤
醫生建議他觀察
而三年後子宮肌瘤出現惡性變化成癌症
這樣可以申請到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嗎
3.於當年8/7(癌症等待期90天內)被檢查出有3cm的子宮肌瘤
醫生建議他觀察
而三年後子宮其他地方長出惡性腫瘤(並非8/7檢查出來的子宮肌瘤)
這樣可以申請到重大疾病險的理賠嗎
4.於當年8/7(疾病等待期30天後但癌症等待期90天內)被檢查出有3cm的子宮肌瘤
醫生建議他觀察
而半年後子宮肌瘤長到5公分
醫生建議開刀取出後為良性
但無既往症
這樣可以申請手術理賠嗎?
再請各位專業人士解惑,感謝!
是否各家保險公司對上述理賠結果定義是一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