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壽便宜主約福滿人生減額一問

作者: ace120kobe (簡單就是幸福)   2018-07-27 16:58:20
請教一下,
如果為了附約而綁的主約是福滿人生的話,
之後減額繳清會影響NDR的保額嗎?(會搭配 90 萬定期)
因為有五倍的限制,謝謝
作者: TainanJump   2018-07-27 17:07:00
也可以10萬出單啊,找對人。怎突然改文章改問題了?
作者: ace120kobe (簡單就是幸福)   2018-07-27 17:10:00
因為後來找到答案了
作者: TainanJump   2018-07-27 17:10:00
剛才問30萬保額的問題解決了?
作者: TainanJump   2018-07-27 17:11:00
我又白問了,回答的沒比你改得快發得快...
作者: beriaura (beriaura)   2018-07-27 18:33:00
保經通路是10萬終身壽險,一般業務是100元終身醫療殘廢險有保證續保,減額繳清理論上不影響殘廢險保額
作者: nick2415 (高雄彭于晏)   2018-07-27 19:58:00
您好,是不會下降的嘛如果定期險失效的話,我之前打去台灣人壽問卻說會唉,怎麼大家的答案都不一樣QQ?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7 20:08:00
條款沒寫,如果被要求降額就申訴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台壽ycc無法賠重度癌症標靶治療,可以申訴嗎XD台壽條款寫明不賠,申訴有用嗎XD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7-27 23:11:00
樓上在說什麼呀..........
作者: ecologi (人生可憫)   2018-07-27 23:49:00
條款是有此瑕疵,但理賠時或許會「融通」建議投保時忽略該項,重點擺在罹癌一次金畢竟也許精算保費時,就沒有把該項算進去,如何談申訴不能接受該瑕疵,就不要買 (但有其他可賠標靶的商品嗎?)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不會融通,台壽理賠都說不會賠了不知道我在說什麼很正常,這裡都沒談到才奇怪台壽可以不賠,但是不能騙保戶啊標榜首創標靶藥物理賠金,結果只有輕度癌症吃標靶才會賠怎麼忽略?講解商品時跟客戶說,其實這個標靶理賠金不會賠?我不爽的是廣告不實,DM上講自己首創標靶藥物理賠金,舉例也都是重度癌症使用的標靶藥物結果得到重度癌症契約就終止了,根本不可能在契約有效期間申請標靶藥物理賠金這裡有幾個保戶知道這件事?甚至有幾個業務員知道這件事?這不是瑕疵,是惡意欺騙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11:00
條款沒寫重度不賠標靶,你應該是認為得到重度癌症理賠後契約就終止了,所以申請不到標靶的理賠吧?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以為會賠的可以自己打電話問台壽理賠不是認為,而是條款的意思就是如此,台壽理賠的態度也是如此得到重度癌症的情況下契約即行終止,請問你要如何讓客戶能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標靶藥物理賠金?條款就是寫明不會賠重度標靶,以為會賠的是沒看懂條款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28:00
條款中標靶藥物給付的部分沒有寫重度標靶不賠閣下應是認為申請重度理賠後契約即為終止,所以沒有理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他寫要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我本人是跟台壽理賠確認過此事的不是我認為,而是事實就是如此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0:00
然條款載明經醫院醫師診斷確定初次罹患第二條約定之癌症者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所以我反問你,契約已終止,你如何讓客戶在契約有效期間申請標靶藥物理賠金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的,但是要在契約有效期間內申請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1:00
倘若客戶罹患重度癌症,且已開始使用標靶治療,這時候兩者應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得到重度癌症時契約已終止,條款說不影響重度癌症理賠金申請,並沒有說不影響標靶藥物理賠金申請寫的明明白白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2:00
同時理賠,因條款並無載明時間先後,亦無重度癌症不賠之文字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3:00
此時若保險人拒賠,則以保險法54條第二項已作有利被保險人解釋為原則爭取理賠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契約終止不影響重度癌症理賠金申請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4:00
這段文意是指重度癌症理賠後即行終止但申請標靶理賠與重度癌症同時申請,則契約應於有效期間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是的,契約已經終止,但是不影響重度癌症理賠金申請你確診時就契約終止,你跟你有沒有申請無關好嗎,唉唉你有沒有申請理賠不影響契約終止的事實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35:00
若保險人意圖以此免除其責任,更可以用保險法54-1條第一款認為該部分約定無效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有疑議,但是人家寫的很清楚沒什麼有疑議的部分你以為沒申請理賠契約就是還存在,本身就是錯誤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0:47:00
標靶理賠的寫法跟重度癌症的寫法前段是一樣的,若確診的同時經醫師指示使用標靶,那自然是在理賠範圍個人認為,若以確診時契約即為終止,不僅是試圖免除或減輕保險人的責任,更違背保戶的合理期待,該部分依保險法54-1條無效,但目前也只能真的遇到再來協助客戶評議爭取理賠這充分展現保險契約為附合契約的特性,但並非什麼都是保險公司說了算,至少業務員要懂得幫客戶爭取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何必呢,明明可以在前頭要求保險公司更改條款為什麼要等出事了才拿客戶權益來冒險,說這叫爭取?而且你用什麼理由爭取?因為自己沒看懂條款規定?保戶合理期待門診手術都要理賠,條款寫明不賠,也能爭取嗎?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1:23:00
條款本身即為單方所擬就,難以要求保險人更改條款縱使商品本身有這部分的瑕疵,但無可否認目前市場上的防癌仍然是這家保險公司為首選,爭取的理由就是該約定顯失公平保險契約為繼續性契約,有情勢變更原則的適用,隨醫療技術進步,確實有不少手術改以門診方式為之,並非不能爭取當然,為了避免爭議還是在事前選擇較有利的條款為上策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這個商品欺騙客戶跟業務員,跟它一樣是首選商品不衝突要嘛確認精算時是有計入重度癌症申請標靶藥物理賠金,然後就變更條款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8 11:58:00
你說到重點了,以掩飾的方式來規避重度癌症標靶不賠有欺騙的嫌疑,所以我才會主張該部分顯失公平無效,這方面我可以寫信給保險局請台壽提出說明門診手術的部分原先即以門診處理自然較無爭取空間所以我才會說篩選有利的條款才是上策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7-29 00:42:00
這不就跟新安癌症險的癌症住院日額的理賠很類似....不知道這有什麼好質疑或是有爭議的地方??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新安是沒保證續保,差很多好嗎有人買新安之前不知道新安是非保證續保嗎但是ycc是連業務員都不知道重度癌症拿不到標靶藥物理賠金好嗎而且新安再該年度還是會賠癌症日額,但是台壽ycc賠重度癌症標靶藥物理賠金的機率是0,差很多好嗎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8-07-29 09:03:00
Q大,小弟已發信保險局請台壽提供說明,有消息再與您分享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謝謝你,希望越多人知道這件事,讓台壽重視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7-29 18:15:00
機率不會是0就是了
作者: quiet93 (台大雲嘉傳真情^^ NI
你可以自己打電話問台壽理賠人員,你就知道是不是0了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8-07-31 01:46:00
條款同樣是中文字.....各自解讀及處理方式不同 END
作者: Gunsroses   2018-07-31 08:52:00
有Follow到給推
作者: awei181 (awei)   2018-08-01 15:11:00
只要重度癌症報告出爐,符合使用標靶藥物,醫師應該都會建議使用,這應就能理賠。但也是有不少重度癌症無標靶藥物可使用
作者: hazzow (just DancIng)   2018-08-03 07:53:00
保險公司如果要刻意以文字遊戲來規避理賠,我相信大部分險種都賠不到吧......應該沒這麼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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