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大大們 例如:
(1)門診手術不住院 開白內障 有使用自費水晶體(手術耗材 n萬)
(2)門診手術醫師給住院 開白內障 有使用自費水晶體(手術耗材n萬)
如果是這兩種情況目前
(1)台灣人壽HNRB
(2)全球人壽XHR
(3)遠雄RJ1 及RSL
這幾個實支實付 有哪些情況會賠自費人工水晶體的錢???
實在搞不太懂保險公司在門診手術時 會賠門診雜費的認定方式......有些窗口說一定要
住院才能賠(XRH),但是我看了條款 HNBR ,XRH 都有列到門診手術健保不給付之相關費用
會賠......
窗口(XHR)還說就是用水晶體置換手術費賠,但這樣就變成不管你用多貴的水晶體,賠的
錢都一樣(手術最高理賠*趴數) 我覺得很不合理。
RJ1很清楚的寫在手術給付部分:手術及手術相關費用(就算醫院把水晶體列到雜費,雜費
也能給付)
RSL 應該理論上是住院 才能請手術雜費,但是聽說保險公司目前門診手術似乎會融通理
賠手術自費耗材??
不知道大大有沒有什麼見解或是實際理賠的寶貴經驗可以分享!!主要想知道 醫院需要
列在什麼帳上 他們怎麼給付!!!!!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