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 版上專業的保險從業人員
因為之前出了個嚴重的車禍
導致膝蓋有很嚴重的後遺症
沾黏的很嚴重 導致車禍後幾年 幾乎年年動刀
也因此我的理賠有被拿出來審視 保險公司發現有一項條款 溢陪
在最後一次的理賠給付扣回去 也有來版上討論
後來前幾天 因為相關疾病又去開刀住院= =
結果同個手術 同個診斷證明
理賠金額 差了三分之一 後來發現 我前幾次的理賠人員
與此次理賠人員 不同 我應該拿前幾次的理賠單過去理賠科一趟嗎?
此次手術與上次 約莫隔了快兩年 因為當初理賠太多 有被加強檢驗
應該是在溢陪的那次都有處理了 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