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
之前有憂慮症病史至今已六年無看醫生跟吃藥
但之前醫生有開重大傷病卡(寫重鬱症),領取時間
是97年12月到106年4月(去年取消),但我也已經從101年開始都沒看醫生吃藥了沒用到
現在我身份上是沒有註記有重大傷病卡
想請教各位了解的人,最近試著保{癌症}及{重大傷病}及{實之實付}:
問題:
1.我在健康告知聲明書內容上,五年內是否有......我勾{否},是否我還需要另外告知我之
前憂慮症病史?
2.承(1)如果我沒告知,若順利核保,是否之後遇到理賠問題時,我會有問題,另外如果之後
發生問題的疾病事情跟憂慮症沒因果關係是否也會理賠?
3.另外我101年有保公司團保至今(我們每年保一次),當時健康聲明記得我沒有特別說憂鬱
症問題,按照時間算我當時還算是在五年內有發生過....但我們公司負責的人員說已經
過那麼久沒關係,是否之後發生理賠會有問題,還是如果發生問題事情跟憂鬱症沒因果
一樣會賠?
4.另外我看網路資料大部份憂慮症問題都會拒保,終身癌症險比較可以?
再麻煩各位大大的見解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