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保險公司今天打電話來說開刀費用的差額他們願意理賠,要再簽一份和解書;也
感謝各位的意見,謝謝)
手機排版,請見諒~
106/12月騎機車被闖紅燈的貨車撞到,導致椎間盤突出,於107/4月開刀,開刀費用近9萬
(其中自費材料大概6~7萬),加上其他醫療費用大概將近10萬(都有收據)。
去年經調解跟對方談和解(談之前已提告業務過失傷害),當下把所有醫療收據給對方保
險員看;但因那時還陸續有在看醫生,所以對方保險員就說那醫療的費用之後再申請強制
險,所以就簽了和解;和解條件是除了強制險外不會再申請其他費用以及拋棄刑事與民事
求償。
但就在去年12月左右我提出了強制險理賠的申請,對方保險員到今天才跟我說開刀自費材
料費用的理賠上限只有2萬。其實被撞後我真的查了很多資料,但我沒看到這一點,今天
下午再去查,網路上有資料,但我那時真的漏看了。
今天早上對方保險員告知強制險理賠一共3萬多元,但其實我最大的花費就是那筆開刀的
費用;請問遇到這種情況只能怪自己沒爬好文,摸摸鼻子自己呑了嗎?
感謝回答,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