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醫院一般外科做了雞眼割除手術
醫生在手術同意書及診斷證明上病因皆寫「皮膚良性腫瘤」
病理化驗報告結果則是「雞眼」
欲向保險公司申請醫療險一般手術的理賠
但我的保險服務員看到診斷證明的病因卻很緊張
說怎麼會寫的這麼嚴重?
如果有良性腫瘤紀錄,以後要再保其他醫療險種可能都會被拒保!
當下聽到覺得很傻眼
也告知服務員雞眼在醫學上確實屬於皮膚良性腫瘤的一種,以後保險公司核保如有疑慮,
去醫院調病理報告就很清楚只是雞眼,怎麼可能會因為割過雞眼就拒保?
但服務員好像聽不太進去,直說他辦過許多客戶割雞眼理賠的案子,診斷證明病因都是寫
雞
眼
我只好請他再去跟核保部門確認看看
請問真有這可能嗎?
還是我的服務員想太多?
如果真的因為雞眼寫正式名稱「皮膚良性腫瘤」就拒保或需要增加保費
我是覺得這保險公司太扯也太不專業...
再麻煩各位幫忙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