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 關於健康告知的一些疑問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19 18:51:15
(一)問題前提:不久前依照版上的罐頭保單,修正後已完成投保動作並已核保。
(二)緣由:
1.當初在核保過程中,保經有告知依照書面回答告知範圍,而本人回答均無
異狀。
2.這中間的確沒有什麼看病紀錄,但是,我有去做心理諮商。 我當初只是
認知自己,一時接連發生感情、工作、生涯、家庭等等的問題,所以想
尋求紓發管道及專業意見,持續了快一年,醫生與心理諮商師認為也不是
憂鬱症,本身也從未服藥過,所以自己才以為不用告知,就是單純諮商
這樣而已。
3.但最近看到一些相關文章,開始擔心這一塊會有影響,於是查看了健保
APP,發現上面都有就診紀錄,顯示的是”其他非物質或生理狀況所致
之睡眠疾患”。
4.經了解後才得知,原本諮商自費價格是1小時1,600元,透過刷健保診所
好像可以申請點數之類的,才降低收費至1,000元。 每次去,就是有過
卡…然後直接找心理諮商師做心理諮商,沒有再去看過醫生..
5.洽詢保經後,先請我調病歷,病歷顯示也是一如同上述第3小點,加上一
些諮商結果的概述這樣子而已。
(三)與保經的討論及分析如下:
1.因為有持續地過健保卡,就會有就診紀錄存在,即便看起來病歷敘述只是
面臨人生難題而去做心理諮商,調病歷的當日,洽詢醫師亦是如此回應,
但也是有持續一陣子,認定上不過的可能信非常高。
2.保經給了我三個方向思考:
(1)誠實補告知,解約的可能性極大,之後要再保已保過的保險公司
是幾乎不可能了。
(2)不補告知,自行直接解約,這過程中就不要再去診所留紀錄,若仍
有心理諮商的需求,則改自費原價的方式去做心理諮商。
等過了大約五年之後,再去重新投保。
(3)不補告知,也不解約,風險自留:
A.承擔兩年內發生事情,有保險契約遭解除的風險。
B.即便過了兩年,保險公司無法解除契約,但若仍於近期有出險需
求,調病歷時可能會查到這一部分,要承受無法理賠的風險。
但若發生與精神無關的疾病,基本上無因果關係是有理賠可能性,
因為保險公司原則上只會調該病情相關病歷,即便後來調得到近
3~5年,當次若無因果關係,是有可能理賠(也可能不理賠),
但之後就是會被解約這樣子。
(四)想請教的問題:
1.不曉得保經的說法是否有遺漏或須修正的地方?
2.若是版上的前輩經驗,會是怎樣的建議呢?
以上,先聽聽看前輩、版友的經驗建議,想多聽聽看這樣子..
先謝謝各位前輩、版友的回答,感激不盡…> <
作者: LooKMeUUU (UUU)   2019-06-19 18:56:00
所以看起來就診是在投保後?
作者: jzy054 (William)   2019-06-19 19:36:00
不一定 如果保險項目有含重大傷病 就有可能會拒保重大傷病裡就包含精神上的疾病 所以如果在健告時 有問到精神方面的問題 就要誠實告知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19 20:19:00
to L大:諮商是投保之前就有了..> <請問j大,不一定的意思是@@? 如果換做其他險種,比較不會有您所說的重大傷病的問題嗎?
作者: jzy054 (William)   2019-06-19 20:27:00
對 但是有問到相關問題還是要誠實告知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19 20:33:00
謝謝j大,因為當時填很快..且當時認為不用健告所以核保過了..現在想說該怎麼處理會比較好~> <
作者: lightsz21 (天文系)   2019-06-19 20:43:00
怎麼看你的選項都這有一個比較好,這個很難給你建議只有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6-19 21:51:00
這個病名大概只有符合兩個月內就醫,而且縱使未告知是否影響危險評估還很難說,依閣下文中所述,應不致解除契約更正,應該是縱使遭到解除,也應該有機會救回來只是多了個麻煩事,既然現在還沒成立,不如就補充說明一下吧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19 21:55:00
請問l大,只有一個比較好的意思是~?對呀也怕是麻煩事..我才剛核過快一個月了~請問s大還沒成立的意思是~?
作者: mcintyre (0+9+1+9+2+7+1+1+8+1)   2019-06-19 23:02:00
不確定你看了什麼文章,又該業務是否真正了解何謂才屬告知範圍,就算投保兩個月內看過醫生未必一定符合需告知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19 23:55:00
文章大概是類似敘述是有關心理諮商部分,可能會有精神相關疾病,想說會擔心上來發問一下~> < 但我不清楚這是屬五年告知(因為要保書寫精神病,覺得心理諮商應該不算),還是屬兩個月前,而且還是有再進行心理諮商,是否屬於診療之類的,而需補告知這樣子..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6-20 21:25:00
還沒成立的意思就是保險公司還沒核保通過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20 22:03:00
謝謝s大~不過我已經核保下來了,才發現有這個疑慮..
作者: stdjb (Crazy for you)   2019-06-20 22:53:00
既然都下來了,就賭個兩年吧,不然修法變五年就難搞囉 XDD
作者: d16352003 (大衛)   2019-06-21 08:58:00
真是沒想到會變成這樣..無論如何都謝謝s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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