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aggei (XD)
2019-07-18 05:54:10如題,我的機車晚上停在停車格內,被汽車撞上。
雖然初判表還沒出來,但沒意外是對方全責。
我只有基本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13 年機車近全毀,車行估價回復原狀要三萬六。
對方保險公司表示只願賠殘值一萬五。
想問的是
1. 目前是打算不修直接換新車,所以無法請求回復原狀是嗎?
2. 在不會修車的情況下,調解時還能按車行估價單的金額進行請求嗎?
3. 保險公司這個金額有可能再談嗎?
還是超過一萬五的部分只能嘗試向對方車主請求賠償呢?
4. 車禍當時有向自己的保險公司備案,客服表示因為是第三人責任險,
但我方無肇責所以不會協助處理,叫我自己去和對方保險公司談。
因此這之後就完全不用和自己的保險公司聯絡了是嗎?
雖然近來是爬了文,但實在是第一次出車禍,甚至還是自己不在現場的情況,
所以有點不知道怎麼處理,問題可能有點傻就抱歉了。
作者:
paggei (XD)
2019-07-18 12:01:00賣掉有這麼好賣嗎 @@ 沒門路沒經驗…找賣二手車的?
作者:
blackyw (函殺攝影)
2019-07-18 18:55:0013年機車,殘值還有一萬五,算高估了調解你可以說三萬六,但你告上法院還是會看殘值我是保險公司的立場,給你一萬五很好了
作者:
chino91 (天使馬)
2019-07-18 21:39:00跟他告下去你機車不一定會只剩一萬五殘值,保險公司跟你用喊價的你信??用民法213條去力爭你的權利,要求只要恢復原狀你就和解
告下去法院判殘值絕對沒有一萬五你要請求的重點是“回復原狀”而非金錢賠償不要被保險公司牽著走,主張回復原狀
作者:
bughong (小洪)
2019-07-18 23:57:00保險公司前理賠路過,15000不要就去告吧,折舊完看有沒有1500
良心建議1.5萬拿一拿,上法院搞不好1500都沒有
作者:
REAW (LoveLoveLove)
2019-07-19 11:19:00告下去連一萬五都沒有,本來就是要折舊完理賠的。
作者: winmate (winmate) 2019-07-19 23:07:00
建議拿1萬5換新的了,不是因為是13年老車,是因為近全毀,修完還有問題只能自己吸收後續的維修費,再來13年老車,你可以問看看價值有1.5萬?
直接跟對方要求恢復原狀,另外要求通勤費(因為你的機車壞了每天都要做計程車上班下班),還有去調解當天的薪水損失全勤等,這些都是用對方第三人財損賠償。恢復原狀之後你還可以騎來騎去,只拿一萬五根本是倒貼,如果對方有買第三人財損基本上都是可以的。而且是哪一間保險公司這麼白目三萬六在那邊唧唧歪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