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前,家人買份儲蓄到期還本保單,都是要保、被保受益人本人簽名…
期間被保人也改成要保人過,也親自簽名過…
日前已繳款滿20年開始還本了,家人(要保人)去辦改還本的帳戶並簽名…
但保險公司即以簽名和之前的簽名有出入,要保人也說之前保單和更改要保人的名字也都
是本人簽名無誤…
但保險公司開始刁難說,要將簽名送總公司鑑定,鑑定沒下來就不給改…
試問:
家人投保時、繳款期間和變更要保人本人簽名保險公司都沒有異議,但最近忍牙繳完保單
開始還本時卻開始刁難簽名與之前不符需送鑑定(明明就是親簽)
試問家人該如何申訴?
心想,求學時會常寫到字,畢業出社會10多年後,家人工作很少寫字,會不會因為這樣筆
跡簽名少有出入?
保險公司該不會先前的利率較高,想變相誣陷非本人簽名,主張保單無效!?
該如何申訴呢?請益各位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