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3556959 (appleman)
2019-11-07 18:06:01去年五月跟學校出去比賽打球,十字韌帶被撞斷了,當下有去台北榮總急診室就醫,本身自己身上沒有保單,只有隨隊比賽時由學校承辦買的意外險,是由x安產物承辦
之後因為學校在台中所以都到台中榮總就醫診療,台中榮總的醫生說,這個狀況沒有必要馬上動手術,他認為有必要長期觀察追蹤
去年九月學校畢業以後因為工作的原因去新竹上班,也由台中榮總的醫生幫我轉診至新竹國泰醫院,到今天七八月的時候,醫生說可能還是需要動手術的必要,因此今年九月時在新竹國泰醫院動手術,手術完之後將理賠資料送到保險公司做申請
保險公司一共要求我補兩個資料,一個是台中榮總、新竹國泰、跟台北榮總的就醫紀錄,因此會要我簽個人資料調閱同意書,這方面我覺得沒有問題
但是另外一方面保險公司要求我自行前往健保局自費600元,申請”健保費用格式”這個資料,但是因為新竹健保局只有簡易辦事處無法申請,還必須跑到中壢去申請。這方面我就覺得比較沒辦法接受,我有詢問是否能寫委託書由他們那邊協助調閱,他們並沒有給我一個明確的回覆
而且我覺得這個調閱資料的費用要我自己承擔也不太合理,因此上來問板上的先進,以上保險公司的要求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