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板各位先進大大好,
沒想到第一次光臨本就就是這種原因..
還請大家鞭下留人啊!
因申請打工度假簽證需有保險證明而申辦南山WOTA
然因離預計出發日還有半年以上,因此打算先解約
原本在投保前詢問業務是否能延期生效,業務表明「可以,但日期不能相差太多」
投保後業務才回報生效日不能延那麼久,最多兩個月 (暈
於是請他先幫我壓日期最底限辦理,也簽了延緩生效同意書
然而投保證明上的生效日期依然與簽約日相同,僅說明核保單位會在生效日當天
幫我修改日期
因為前前後後已經三番兩次與他原本說法有出入了(因不是目前主要的問題所以略過)
現在實在是有點擔心他們給的說法和到時候做法又不一樣...
想請問的是:假如簽約日為3/1,預計生效日為5/10,要技術性解約的話如何建議:
1. 4/1解約(保單上的生效日過一個月
2. 6/10解約(號稱實際投保一個月
3. 其他更好建議
以及,這樣解約對投保人(我)會不會有什麼影響?
*如有不清楚的部分我可以再作補充
(p.s. 這次也真的懂了「認識的最貴」這句話 Q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