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pig 2020-05-12 23:21:18請問大家
在停車場開車門碰到隔壁車格車門
留了一點點痕跡在對方車門
當下有報警紀錄 後來有做筆錄後
就交給保險公司處理辦理出險
當下我順口問了一下我會知道過程或者結果嗎
保險專員回說 他們會處理就好(行情兩三千
隔幾天保險專員打給我
說 對方真的是無賴 一直飆髒話等等...
後來找到一家沒營登的美容廠
不是原廠 也不是修車廠
這樣處理好要一萬二
但!我的保險專員接受了!
甚至打來告知因對方無法接受請款程序要三週
不想先墊款
要我先匯款給美容廠
之後保險公司三週後保險公司核銷完後
再還我一萬二
請問大家
這樣合理嗎?
我的理解是財損 就是恢復原狀
維修名義能請 美容費也能嗎?
那美容廠不願意先墊錢 一定要收到錢才處理
所以專員要我先匯款
這樣程序是否正確@@?
再請高手解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