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昨日晚間發生巷弄內十字路口擦撞,一邊閃黃燈,一邊閃紅燈。
我方為閃紅燈方,駕駛座車門被撞,雙方都未受傷。
我知道閃黃燈方路權較高,我應承擔較大責任,
雖然我車速很慢(24km/h),但也的確應停未停,
因為第一次發生交通事故,雖有爬文,但對保險賠償不是這麼熟悉,
想請教大家如何處理比較好,謝謝
[肇事過程]
影片(17秒視線被違停車輛遮住):
https://streamable.com/7st2td
1.我方為閃紅燈,橘色車輛,過路口時沒有停下是過失,時速24km/hr,
行車紀錄器有紀錄時速。
2.對方為閃黃燈方,白色車輛,疑似過路口未減速,真實出車速未知。
3.紅線違停車輛: 影片17秒時,我方視線被轉彎處的紅線違停車輛擋住。
個人認為是事故發生原因之一,因為在現場看,的確因為銀色車輛違停,
正常行駛視線無法看到左方來車,一直要到路口時才能看到來車,但已反應不及。
違停照片如下:
[受損]
事故發生後,警方開三聯單,
我方: 駕駛座的門凹陷、車頭刮傷。
對方: 因為撞到我的車,車頭輕微受損。
[賠償]
我方只有保第三責任險與強制險,"沒有保車體險"。
對方亦有保險,未知保險類別與涵蓋範圍。
問題如下:
根據我的認知,對方車頭受損,應該可以由我的第三責任險出險?
但我車門受損部分,是否只能獲賠3成? 或可能可以獲賠更高金額?
應該要如何應對較有利呢?
是否可要求路邊的銀色車輛因遮蔽視線,求償我修車的部分金額?
謝謝大家的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