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是車禍肇事主因反要告我方過失傷害...
各位大大好
年初時家人開車行經路口時與機車發生車禍,路口為閃燈號誌,我方汽車直行閃黃燈,對
方機車直行閃紅燈於路口碰撞
我方因撞擊後安全氣囊爆開,衝撞路邊電線桿,臉部與身上有挫傷與撕裂傷,急診後出院
對方因撞擊擋風玻璃後彈出,肋骨龜裂四根,急診後住院約一個月後出院後療養
初判表為對方閃紅燈未停未禮讓我方,為肇事主因,我方未注意車前為次因
我方保險(富邦)有第三責任險與超額1000萬保險
對方保險只有強制險
事發後我方都有去醫院探視,也有撥電話關心對方,直到第一次調解
我方財損車輛毀損修理費用30萬,已超過車輛殘值22萬
對方財損機車修理費用約2萬
我方人傷使用自身醫療險,未跟對方求償
對方人傷求償300萬..... 原因是對方年事已高快90歲,車禍後行走不易需請看護照顧,
對方家人說按照自己家人餘命還可以活六年,
每年看護費30萬,六年共計180萬,其他精神賠償+營養品補助等,共計120萬,合計300萬
因對方單據不足,實際醫療花費不到3萬,醫生診斷書也只有寫建議在家休養3個月,保險
公司只願出20萬還未先計算肇事比例
因對方要求落差太大,調解委員說差異太多也不用浪費時間,對方後續考慮提告,第一次
調解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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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做過網上功課後想請問各位大大建議
1.因我方也有受傷,所以對方提告我方也會提告,我方是否最多只有刑事過失傷害的罰金
產生
2.對方提告如刑事附帶民事,民事賠償與律師部分是否保險公司會全額處理
3.聽說對方家人背後山很大,調解時一直說保險賠以外,我方要加賠多少.... 有保險我
方應該不用加賠吧
4.我方家人一直很擔心,問說要不要請律師,我是說最多刑事要易科罰金五六萬,對方民
事求償部分保險公司會處理,這樣是否正確
5.保險公司建議我們提告過失傷害,因為他們的經驗這種獅子大開口的很難和解,都要上
法院處理,我真的很不想
小結
想說都保到超額1000萬了,結果遇到獅子大開口要300萬的,對方自己是肇事主因但完全
沒想要陪我的車損,很不想上法院但感覺好像很難